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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 |
工作 |
材料要求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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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0日开始 |
教师向学校申报校级“个人课题”,由学校教科室根据问题性、针对性、科学性、创新性、操作性要求,评审立项。 |
学校安排建议: 1、南京市统一的个人课题申报表。(书面及电子稿) 2、个人课题研究报告。(书面及电子稿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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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之前 |
学校根据区教科室关于“个人课题”申报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,向区教科室申报“个人课题”。 |
1、南京市统一的个人课题申报表。(纸质文本及电子稿) 2、个人课题研究报告。(纸质文本及电子稿) |
建议各校申报课题数不突破在职教师数的30%。 2、个人课题研究报告与申报表内容要一致,开头需添加个人资料:学校、学科、职称、职务、文化程度、联系电话、邮编。(供区县教科室组织网上登录之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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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5日——15日 |
区县教科室组织网上登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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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申报200项课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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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6日——20日 |
区教科室组织把申报材料送交市教科所 |
“不含姓名、学校、区县等信息”的纸质课题申报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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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0日——10月10日 |
市级“个人课题”匿名评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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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0日 |
网上公布结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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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0日以后 |
获得立项个人课题领取立项证明,上交个人课题评审费。 |
由学校教科室统一领取证明,收取费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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